愛的移民申請「簡單不容易」(續)

撰文

  承上期內容,筆者在專業上處理愛情類及其他移民申請,拆解客戶的愛情故事不計其數。筆者自稱:「愛情名偵探柯南」,也會遇到情感不解之謎。讀者可以從以下真實案例,代入筆者每天的戀愛推理劇……

  一位當時30歲、持學生簽證的韓國妙齡女子,在加修讀一年英語課程。其間,她在咖啡店邂逅一位約35歲的加拿大亞裔好好先生。兩人郎才女貌,男士每週努力工作之餘,亦要兼顧嚴格的會計課程。雖然他一直未能找到收入可觀的會計工作,但兩位有情人「飲水飽」,男女主角一拍即合,旋即進入同居生活。快樂度過一周年紀念後,決定共同飼養兩隻可愛的約瑟爹利(Yorkshire Terrier)。

  他們二人經筆者友人介紹後與筆者面談。男女在傾談期間表現如膠似漆,表示關係已經成熟,男方亦稱會與女方探望當時居於仁川的未來岳母,距離佳偶天成之日不遠矣。男方果然一諾千金,同年夏天攜同女友探望「어머님」(韓文讀:「喔摸唸/Eo-meo-nim」,即對別人母親的尊稱)。經過幾輪會議後,筆者同意接受成為他們的境內團聚移民申請代表。

  筆者曰:「受教的客戶有福了,因為他們的申請必獲批准。」準備申請期間,男女主角明白境內團聚申請期間不宜長時間離開加拿大,意即二人需「坐定定」後方可遞交申請。男友為女方解釋道:「她有些醫療事宜必須回韓國處理,要為她將來成為母親作好準備。」結果,女事主共三度往返韓國,筆者亦因此為女申請人額外遞交兩次延長逗留申請。

  女士尋找同文同語的醫生進行婚前婦科檢查,本屬正常。直到遞交申請前最後幾天,筆者收到女主角的移民照片,發覺她的雙眼和鼻子,與舊護照及舊證件照相比似乎「進階了」。女大十八變,筆者並沒有刻意深究,只是男友主動解釋:「她在韓國時順道做了視力矯正;鼻竇也接受了手術,現在呼吸暢通多了。」事實上,從落實到正式遞交申請,均由男友為女友代言;自首輪會議後,女主角亦未再與筆者直接聯絡。

  最後一次聽到女主角的聲音,是筆者與其男友通電話討論申請時,從聽筒中間接聽到她以有限的英語破口大罵男友,埋怨他把申請搞砸;男友亦隨即還擊,指她多次回韓國「看醫生」耽誤申請。筆者雖然聽在耳裡,卻只好假裝聽而不聞……最終,移民局在14個月後批出女申請人的永久居民資格。

  近日,友人在飯局上提及這對男女,並傳聞女方已離開溫哥華,定居安省,而男方則疑似人間蒸發。申請中其中一位曾撰寫證明信,證明二人真愛的,正是這位友人。當時女主角在友人及眾人面前,皆稱男方為男朋友,毫無疑問二人確實正在交往;期間女主角亦對身邊其他男士保持距離,以避免引起誤會。友人亦表示,女主角或因男友遲遲未能找到理想工作而心生不滿……

  筆者對所有將移民建立於親密關係之上,以獲取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的人,皆感極度反感。然而,要釐清上述案例是否涉及「借交往保身份」(Relationship of Convenience),實在極為困難。筆者並不打算站在道德高地評論同居是否合宜,但同居伴侶申請團聚後,其關係無疾而終的機會甚高,皆因一年同居證明的申請門檻相對較低。即使移民局硬性規定以婚書為門檻,亦不能保證不會出現假結婚的情況。

  未婚的筆者或許與「名偵探柯南」一樣,對愛情仍有幾分糊塗;但筆者深信,建立在基督信仰上的婚姻,不僅是一紙法律協議,更是在神面前所立的終身盟約。由此萌生的夫妻感情,亦比其他關係更為穩固。

後記:筆者曾嘗試以辦公室電話聯絡男主角,卻發現其電話號碼已成為空號。

以上隨心分享並非法律意見。如有加拿大移民法疑問,請向專業人士查詢。

*特此鳴謝作者提供圖片
撰文:樂天

樂天 – 1996年隨父母從香港移民到溫哥華,畢業畢業又畢業。零售、銀行、傳媒、公關都做過。最後竟然最鍾意坐office,現為一名資深執業加拿大移民顧問Regulated Canadian Immigration Consultant,筆者旨於創作有關移民法專業知識、信仰及職場上人生百態般輕鬆有營養文字食糧,好過吃零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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